中国有句俗话:“棍棒底下出孝子。”尽管现在大多数家长已摒弃棍棒式教育的方式,但生活中不时能见到有家长打孩子。其实,打孩子已违法。
条例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采取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暴力性教育方式。”即使“发现未成年人有心理障碍或不良行为的,应及时疏导,正确引导,规劝其改正,或求助相关部门。”
该条例同时规定:“互联网上网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成年难以判明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要求其出示能证明真实年龄的证件”。“中小学校周边
条例还规定:“学校应配备心理辅导教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或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应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教育。未成年犯被执行监禁刑罚期间,执行机关应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法制教育,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对没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