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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云南明确规定父母不得用棍棒教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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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明确规定父母不得用棍棒教育子女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云南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5

中国有句俗话:棍棒底下出孝子。尽管现在大多数家长已摒弃棍棒式教育的方式,但生活中不时能见到有家长打孩子。其实,打孩子已违法。930,由云南省11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明确规定,父母不得采取暴力性教育方式。该条例还对网吧不能接纳未成年人作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同时明确:电子游戏场所,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条例将于20111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采取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暴力性教育方式。即使发现未成年人有心理障碍或不良行为的,应及时疏导,正确引导,规劝其改正,或求助相关部门。

    该条例同时规定:互联网上网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成年难以判明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要求其出示能证明真实年龄的证件中小学校周边200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场所。”“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或出售烟酒。

    条例还规定:学校应配备心理辅导教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或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应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教育。未成年犯被执行监禁刑罚期间,执行机关应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法制教育,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对没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文章录入:yucai    责任编辑:yu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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